|
|
|
|
|
|
|
|

 

 

 

 
您的位置: 首页 >> 招商引资
 
优 惠 政 策
http://www.dongyao.gov.cn

  一、建设用地优惠
  凡来我镇投资开发者,可以优惠的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。
  二、基础设施配套优惠
  l、凡来我镇投资者,免收道路、电力、通讯等基础设施费。
  2、帮助解决水、电、路等方面的问题。
  3、优先保证通讯畅通。
  三、优质高效服务
  l、凡来我镇投资办企业,有关部门实行一条龙服务。审批机关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日起,3日内予以审批或转报。
  2、对外来投资企业,实行封闭式保护措施,除依法征税外,未经镇党委、政府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企业进行检查、收费、罚款和摊派。
  3、凡来投资的外来企业,坚持“税费从轻,优惠从宽”的原则征收税费。
  4、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,及时严厉打击侵犯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。外地客商要求将户口迁入我镇的,要积极办理准迁手续。
  5、外来投资者子女需在我镇入托、就学的,可在东姚镇范围内自主选择学校,并免交借读费、择校费。
  四、人才待遇从优
  凡应聘来我镇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,不受原技术职称限制,可以高职、高薪、并优先晋职晋级。对高科技人才,凡停薪留职向原单位缴纳的“留职金”,可由用人单位支付,同时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住房,并免费安装电话。
  五、奖励办法
  
(一)固定资产投资奖
  新上工业项目当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达3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,依次奖四职责任人(支部书记、村委主任、企业法人及包村干部)4000元、10000元、20000元。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,依此类推。
  (二)税收贡献奖
  1、税收总量较上年新增3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的,依次奖4000元、6000元、10000元。税收新增100万元以上的,依此类推。
  2、企业税收总量较上年新增部分,其新交纳的增值税中由镇财政支配的部分,按2∶2∶6的比例,在项目所在村、企业和镇财政之间进行分成。
  3、凡在本镇范围内异地办厂的,比照本奖项第2条之规定,引资村和项目所在村税后分成按5∶5进行。
  (三)招商引资奖
 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,积极外出招商。凡当年引进镇外资金3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,依次奖第一引资人4000元、10000元、20000元。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,依此类推。
  (四)创办实体奖
  鼓励机关干部、职工停薪留职外出领办经济实体。所办实体在东姚镇境外的,可领取180元/月的生活补贴,在东姚镇境内的,可领取300元/月的生活补贴。所办实体当年向东姚地税所上交营业税、所得税超过5万元或向东姚国税所上交增值税超过20万元的,其全年工资、奖金照发;所交营业税、所得税超过10万元或增值税超过50万元的,除全年工资、奖金照发外,另外奖励2000元。比例加奖。
  (五)政治荣誉奖
  镇党委、政府对以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,除经济上重奖外,还要给予政治荣誉。对企业法人有入党要求的,优先发展入党。凡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当年税收超过200万元的企业法人,可被聘为政府顾问或镇长助理,也可推荐为市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或劳动模范等,村支书、主任可优先考虑养老保险。
  同时,对新上项目,镇政府负责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环境,并提供相关手续办理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切实做到在东姚投资办厂“上不见官,下不见民”。
  东姚镇人民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前来投资、合资、合作,兴办实业,再展宏图,携手共绘美好的明天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河南省林州市东姚镇人民政府

 
林州市东姚镇人民政府主办  copyright(C)2005
电话:0372-6971156 传真:0372-6973566 E-mail:dongyao@dongyao.gov.cn

您是第位访问者!